2021年6月3日,中国海关总署公布2021年第39号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调节务必执行验证的进出口贸易商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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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实施细则,中国海关总署决定对务必执行验证的进出口贸易商品分类表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涉及电气产品、金属复合材料、化工产品、模拟仿真装饰品等234个10位中国海关产品编号撤销监管条件“A”,中国海关对相关商品不会再执行进口产品检测。
二、对涉及进口的再生原料的8个10位中国海关产品编号加设监管条件“A”,中国海关对相关商品执行进口产品检测。
三、对涉及出入口钢材、铸铁的24个10位中国海关产品编号加设海关监管条件“B”,中国海关对相关商品执行出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0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监管政策见附件。金华市寄发国际快递集运往泰国的海外派送至门国际空运包囊国际海运大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