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安全检测鉴定的过程:
一、危险房屋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房屋的建筑、结构概况,以及使用历史、维修情况等;
2 鉴定目的、内容、范围、依据及日期;
3 调查、检测、分析过程及结果;
4 评定等级或评定结果;
5 鉴定结论及建议;
6 相关附件。
二、鉴定报告中,应对危险构件的数量、位置、在结构体系中的作用以及现状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可通过图表来进行说明。
三、在对被鉴定房屋提出处理建议时,应结合周边环境、经济条件等各类因素综合考虑。
四、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下列处理措施:
1 减少结构使用荷载;
2 加固或更换危险构件;
3 架设临时支撑;
4 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
5 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
五、对评定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的房屋,一般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 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5 按相关规定处理:适用于有特殊规定的房屋。
危房评估等级检测鉴定对受力构件的评定:
我公司是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司设立了结构安全鉴定室、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建筑抗震鉴定室、危房评估鉴定室、地基检测室、材料检测室、综合室、业务室等科室。拥有国内外**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了**、完善的试验环境与工具。公司力求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委托方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测试数据、*的测试报告和高品质的服务质量。砌体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评定时,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对墙、柱的水平位移(或倾斜),当其实测值大于标准规定所列的限值时,若该位移与整个结构有关,取与上部承重结构相同的级别作为该墙、柱的水平位移等级;若该位移是孤立事件,则应在承载能力验算中考虑此附加位移的影响。若验算结构不**bu级,仍定为bu级;若验算结果**bu级,根据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