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是MSDS服务的一个具体应用特例,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如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IATADGR)、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对货物进行分类鉴定,并对其运输安全性作出评价和建议,为货运企业的运输安全把关。同时,可为货物运输各环节的货主、货代、承运人提供各类货物的包装、适航(适运)性等咨询服务。
本中心通过了民航总局“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机构”资质认可,实验室相关检测人员通过了中国民航局、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IATADGR)和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O IMDGCode)的培训和资质认定,熟悉国内和国际相关法规。目前,本中心已和国内外多家航空公司合作,可为客户提供9类货物的运输条件鉴定和咨询服务,
第1类 爆炸品
|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 ||
1.1 |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1 易燃固体,自反应及相关物质和减敏的爆炸品 1.2 具有喷射危险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2 易于自燃的物质 1.3 具有起火危险和轻微爆炸、喷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3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1.4 无显著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5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5.1 氧化性物质 1.6 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极不敏感物质 5.2 有机过氧化物 | ||
第2类:气体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 2.1 易燃气体 6.1 毒性物质 2.2 非易燃无毒气体 6.2 感染性物质 2.3 毒性气体 第7类:放射性物质 | |||
第3类:易燃液体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